近日,霍山县医保局联合县财政局研究制定并下达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县域医共体预算指标,遵循“总额预算、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原则,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对医疗服务引导和医药费用控制的杠杆作用。
明确预算总额。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基金总额提取增量风险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费后,剩余部分的95%作为医共体按人头预算基金总额,交由两家医共体集团包干使用。
明确按月预付。基金预算总额预留质量保证金和县域外及非成员单位就医结算资金后,按月预拨给两个县内医共体集团,用于辖区内居民县内、外门诊和住院基本医保报销费用以及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
明确年终清算。年终将依据国家、省、市规定和实际参保人数、财政补助标准等,按照相关规定,对医共体集团及非成员单位基金收支进行清算,质量保证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