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霍山民生工程信息网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领导关注
领导关注
部门动态
部门信息
图片新闻
通知公告
图绘民生
图绘民生
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
公开公示
公开公示
一线传真
一线传真
基层话民生
基层话民生
他山之石
他山之石
今天是
民生沿革
当前位置:
首 页
>
民生沿革
>
2010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0-07-14
阅读次数:次
文章来源:管理员
【打印】
【关闭】
【字体:
大
中
小
】
保护视力色: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全省全面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有条件地区的城乡低收入群众和因病致贫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上一篇
:
十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下一篇
:
十五、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
版权所有:霍山县民生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地 址:霍山县南岳西路8号 电 话:0564-5020649  邮箱:hsxmsb@163.com
皖ICP备17023173号-2
皖公网安备 号
技术支持:霍山新思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